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
第101章 (第1/2页)
记住归记住,会有怎样的理解、又具体能理解多少,就不好说了。 沉默片刻,宋争再次开口:“你怎么知道我很喜欢铂金?” 要说喜欢,也是从那次给许竟买项链以后才开始喜欢的,他实在不知道许竟是瞎蒙的还是真的看出来了,所以忍不住问。 “猜的。”许竟说,“觉得这种东西和你很像。” “和我很像?” 黄灯闪烁三次之后,宋争缓缓松开踩着刹车的脚。 许竟点点头:“嗯。如果将整个影视市场比作售卖柜台,你就是一串铂金材质的首饰,远远看着和银并没有太大的区别,但拿起来掂一掂,又会感觉到明显手感差距。因为昂贵,且看起来不夸张华丽,所以总会有很多不识货的人觉得不好、不值价,但你并不会因此自降身价,或给自己镀上浮夸的涂层,去吸引只注重外表、不看内在的人。” 人在短时间内感动到极点,其实是什么都说不出来的。 宋争紧握着方向盘,鼻腔里止不住地阵阵发酸,想说的话一句接一句涌到嘴边,却半个字也吐不出来。 他心里很明白,家人和朋友支持他,多是身份与立场使然。坚持自己的审美与理念,拒绝迎合市场的做法真的对吗?就连他自己也怀疑过,不止一次。 从来没有人这样直白地对他说,他没错,甚至坚定地和他站在同一边,夸奖他,鼓励他继续这样下去。 任何东西都会有受众的,只是多与少的问题。这一点,现在终于不只是他自己相信与坚持了。 用力吞咽了好几遍,才把那些酸涩的感觉堵回去,经过一次非常漫长的深呼吸,宋争说:“不想吃饭了,想吃你。” 许竟一愣,随即没忍住一巴掌拍在他胳膊上:“我和你说正经的,你和我耍流氓?找揍是吧!” “哎呀,开车呢!”宋争用灿烂的笑脸掩过刚才那阵情绪,“就想表达一下对你的喜欢嘛,别打别打,我错了。” 车子开进市中心,话题又回到了“吃什么”上面。 应付完首映会,许竟觉得自己当日的精力已经差不多消耗殆尽了,如果在外面吃饭,免不得会被人看见,就还要管理表情什么的,他疲惫于此,就说:“去我家吃吧。” 宋争闻言兴奋地直起身子,在车座上颠了两下,活像支被点燃的窜天猴,好几次脑袋都差点蹭到车顶板。 “好呀!” 许竟懒得理会他的返祖行为,自顾自道:“家里冰箱空了,先去趟市场吧。一会儿我不想下车,需要买什么,我告诉你,你再带点自己喜欢吃的,只要不太复杂,我应该都会做。” 话到了宋争耳朵里,自动转换为“想吃什么
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