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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总,要不然您去刷个脸?” “放屁。” 现代社会,没钱没手机,大老板也是寸步难行。 —————— 郑匀开始头疼,他住的地方离这里二十公里,走回去可能会把腿走断。 王秋自然也清楚郑匀走路回家很不现实,于是他们异口同声。 “要不然……” “要不然……” 王秋谦让:“郑总你先说。” 郑匀表情跟吃了苍蝇一样:“要不然我今天走回家之后,就把钱前给开了吧。” “哈哈哈哈……”王秋觉得自己还是有必要为钱憨憨做点什么,于是说,“要不然先一起回我家吧。” “啊?” 看到郑匀诧异,王秋便解释道:“我家离这里近一点。” 其实王秋也觉得心焦,他本来想打车回家的,谁知道现在手机没了电也没钱在身上,好在他家离这里只有两三公里,勉勉强强还是能走回去的。 “走吧,请郑总去我家拿钱。” 王秋站起来,就发现郑匀一动不动的盯着他看。 “怎么?” 被这么盯着,王秋还有点不太好意思。 郑匀一笑,跟他讲:“穿这么高的跟也没我高。” 果然,大魔头的可爱只是一时的。 秋秋生气。 —————— 太阳当空照,走路还是很累的,特别是你穿细高跟鞋已经走了一天的时候。 王秋的脚就被磨得有点痛,要知道,不管多贵的单鞋总归都是磨脚的,羊皮再软也没有人皮软。 再加上他今天走了太久,脚比平时要肿,还出了汗,摩擦起来更疼。 后跟已经感觉在火辣辣了,但是脚往前小脚趾又会痛得厉害。 王秋皱了皱眉,努力在鞋里把脚缩了起来,准备咬咬牙坚持走回去。 一直没说话闷头走路的郑匀却突然站住了。 “怎么突然不走了?” 郑匀嫌弃看他:“你那脚跛得跟瘸子一样,能行?” 他哪里有像瘸子,他明明一直在强装端庄。 “一点点,我可以。” “可以个屁。”郑匀拉着王秋去了街边凳子坐下,蹲下来强迫人家把鞋脱了,一双脚上五六个水泡,后跟都破皮了。 “你是准备用血把你的白皮鞋染成红色?”郑匀嘲笑,然后背过了身,“上来吧,我背你。” —————— 大魔头他撩我! 王秋一下子没抗住,蹭的站起来,面红耳赤的结了巴。 “不……太方便吧。” 郑匀奇奇怪怪回头看了他一眼,想了想把外套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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