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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 苟楠仁:“好。” 说完又瞪着常明远。 常明远跟他狐朋狗友这么多年,立刻会意并对天发誓:“我一定把嫂子送回家!” 苟楠仁应了一声,不顾周围的目光,在乐星光额头亲了一口:“我走了,好好休息。” 刚走到门口又转头看向柯景同:“柯先生,不如一起吧,回公司把刚才的业务聊完。” 目送两人都走了之后,常明远立刻作死地凑到乐星光旁边:“小星光,下午有没有别的安排,要不要跟我一起去放松放松?” 常明远鬼混的地方,乐星光一向是不感兴趣的,十有八|九都会拒绝,常明远却每次都试图拐带,乐此不疲。 不过这一次,乐星光欣然答应,笑得非常好看:“好啊!”发小兼宿友,这是一个非常好的套话对象呢! 常明远虽然拐带成功,但依旧不敢带乐星光去一些乱七八糟的地方。 毕竟他也是人,也怕被苟楠仁剥皮削骨。 于是乐星光就坐在酒店顶层,面对着一圈的游戏机,喝着加热过的牛奶。 常明远把手上的篮球扔进框里:“嫂子,来,我记得你大学时候三分球绝顶啊,要不要来一场?” 乐星光腿脚不好,但是也坚持运动,把三分球练得出神入化。 除了不能跑跳,没有任何缺点。 在一次体育考试露了一手之后,一度被奉为艺术系篮球队最大的遗珠。 乐星光走上前,站在常明远身边接过篮球随意一抛,百发百中。 “芜湖!” 常明远给他热烈鼓掌。 乐星光笑笑:“师兄他篮球也打得很好。” 常明远顿时被他们腻歪到了:“都毕业这么久了,你还叫他师兄。” 乐星光低头:“叫其他就更别扭了。” 想到苟楠仁跟乐星光呼叫亲亲猪猪之类的场景。 常明远顿时打了一个冷颤,赶紧转移话题:“那倒是,不过老苟篮球打得真不错,当年咱们校队老师还特意上门劝了他几天,就为了让他去打比赛。” 乐星光眼神飘到常明远身上:“如果不是他的脚受伤了,当年的A省篮球赛,我们学校肯定能够获胜。” 常明远很疑惑:“啊?他什么时候受伤了?” 乐星光记得很清楚:“就是大二时候,当时你们还在学西方经济学,这么快就给忘了?” “没有啊,”常明远苦思冥想都没想起来,“大二的时候我还在宿舍,天天跟他在一起,没见过他受伤啊……” 乐星光继续提醒:“那时候他好像还去医院看了,应该有在宿舍天天敷药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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