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嫌真少爷重生了[星际]_第32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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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军校管理严格,平时根本玩不了游戏。

    时瑾扫了一眼,屏幕一闪,恰好跳出了下一段广告。

    “最新款的战斗机甲,最新款的保养机油,一切尽在范士罗商场!”

    “叮,亲爱的旅客朋友们,范士罗商场到了——”

    时瑾最先下悬浮公交,封咎和陈山这回都跟在他后头,时瑾带着他们一路进了个打着纯天然牌子的火锅店。

    陈山在后面跃跃欲试,纯天然的牛羊rou哎,他都好久没吃到了,他的牛rou干都是人工rou炸的。

    封咎显然很少来这种地方,身上总是透着一股格格不入的违和感,如果一定要说的话,就是他身上的血腥气太重,脸上还带着刀疤,排队等号的时候,服务型机器人还对着封咎的脸上下扫描了一次。

    确定他不是在逃逃犯和有记录的人员后,才放封咎进了饭厅的门。

    拿碗筷、去调料、拿酒水这种活儿全都是时瑾的,陈山抱着个菜单开始点菜,封咎一如既往的挑了个最隐蔽的角落坐着,三人忙活起来谁都不管谁。

    但时瑾正在调料的时候,突然听见有人叫他。

    时瑾回过头时,正看见站在调料区的另一边的人,对方在外面也穿着帝国军校学生的服饰,作战靴缚着紧绷的小腿,腰带裹着他劲瘦的腰,眉宇间自带几分冷意。

    哪怕是在火锅店这种吵杂的地方,对方出现的时候四周也静了几秒。

    “时瑾。”沈随风目光环顾四周后,顿了顿,缓缓向时瑾走来,随着沈随风的靠近,四周不少小姑娘的视线都跟着聚集过来。

    沈随风长了一副好看的皮囊,身上又自带矜贵禁欲的气质,脊背挺拔的如同一柄钢枪一样,像是从光脑里走出来的完美恋人。

    时瑾以前就喜欢沈随风身上这股谁都看不上的傲劲儿,特别惹他的眼,只是现在再看,又觉得自己当时眼光不太好。

    沈随风是个好队长,是个优秀的领导人,但实在不适合做伴侣。

    出身高位的沈随风向来喜欢用自己的角度来处理事务,一切人、一切事都要以他为中心,所以他喜欢缠绕着他的菟丝花,而不是能站在他身旁、与他并肩作战的爱人。

    “怎么?”时瑾站稳脚步,抬头回问。

    他虽然因为上辈子的事情不是很想见沈随风,但人家找上门来,他也不会故意躲开。

    “教官找过你了吧?”沈随风的声线清冽,如同冰泉碰撞,不急不缓的说道:“每年的优秀毕业生都会被军队格外关注,凭你这次的成绩,可以自己选择军队服役,或者进你父亲的弗兰德军部,当然,如果你不愿意进你父亲的军部的话——也可以来奥地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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