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反派当崽揣跑了_第4页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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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4页 (第2/2页)

脚踢在什么东西上,身体一歪,和那个东西滚在了一起。

    手撑在地上,被尖锐的瓦片割过,宋伶俜感到有温热的液体淌了出来,心里登时一慌。

    他别开眼睛,努力让自己不去看手指,而是去看那绊倒他的罪魁祸首。

    他看到了一……颗蛋。

    一颗闪闪发光的蛋。

    那蛋圆乎乎的,外壳是火焰一般美丽的绯红色,上面布满了金色的暗纹。此刻就静静躺在他的手边,散发着温暖的光晕。

    非常的扎眼,也莫名的吸引人。

    宋伶俜一见就被吸引住了目光,一瞬间竟然忘记了手指的疼痛,鬼使神差地伸出带血的手,摸上了那个蛋蛋。

    那蛋不知道是什么品种,比鸵鸟蛋还大,蛋壳的温度稍微有些高,手掌贴在上面的感觉非常美妙,让他想起,冬天小动物的翅膀下面也是这样暖呼呼的。

    一时之间仿佛连伤口也不疼了呢。

    ——嗯?伤口不疼了?

    宋伶俜回过神来,定睛一看,果然,他的手已恢复原样。

    就好像先前的刺痛感只是他的错觉。

    他怀疑地摸了摸蛋,几乎是立刻,他就感到有什么柔软的东西隔着蛋壳轻轻地蹭了蹭他的手心。

    宋伶俜又看看蛋壳上的神秘花纹,心里冒出一个猜测:……灵兽蛋?

    他的眼睛突然就亮了。

    这本书叫《万族共主》,里面自然有许许多多的种族。其中兽族就占了不小的比例。人族修士根据这些兽族亲人还是不亲人,笼统地把它们分为了“灵兽”和“凶兽”。而能够吸收人族血液的,毫无疑问是灵兽。

    仔细想想,原主虽然是个炮灰,但好歹是能趁大反派之危的炮灰,库房里有个灵兽蛋,也不是不可能。

    这枚蛋还在大反派的发飙中存活了下来,本身的等级怎么也不会低……

    宋伶俜越想越心动,翻身坐起,仔细掸去蛋壳上的灰,抱在怀里认真地看了看。

    然后他就……舍不得放下来了。

    他抱着蛋,看似冷静地想,已知带走这个蛋他能收获灵宠一只,最不济也能当储备粮,这么大一个,够吃两顿了,而他唯一要付出的只是一点点体力。

    血赚!

    那就带走吧。

    这就是意外之喜!

    ——当然,这个时候的宋伶俜还是太单纯了,他不晓得所有命运赠送的礼物,早已暗中标好了价格(误)①

    第3章 揣跑反派第三步

    天亮后,熙熙攘攘的城门口,从里面走出了一个女子。那女子身量是少见的高挑,身上穿着的也是一身男装,眉目也不显柔媚——那么为什么别人还会觉得这是个女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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