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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女孩子才不好嘞,蠢蛋!” “你才是蠢蛋!”周和格一气,想和她扭打辩证。 “啪!”宋榆雁和他厮打一番后,一把把他推开,懒得理他,大力地关上门,在里面整理行李,眼不见心不烦。 “你!太过分了!”周和格气极。 房间内的八个大汉,看着两个小孩的嬉闹,纷纷爽朗地大笑,享受着这为数不多的闲逸时光。 不理会外面的动静,宋榆雁认真地整理行李。说是收拾,不过是把行李拿出来放在枕边而已,这里并没有实质性能够放物品的柜子。 其实她这次带来的东西不少,吃的已经分给百姓,除去吃的也有不少,其实多是衣物。因为要呆十年,宋封早就给她准备好了长大的衣服。 宋榆雁苦恼极了:“这些衣服我日后也不一定能穿得下啊。” 灵机一动,宋榆雁打算留下一些,剩下的就送给百姓了。 衣服军营会分发统一的军装,所以她基本没有留什么衣服,生活用品军营也会发,所以最后剩下的东西,就是一件暗红色的软甲和长鞭。 二者便是在两仪阁买的“盘龙”与“灵凤”。“灵凤”二字是宋青芜想的,他说宋榆雁有一龙一凤护体,自然是处处逢凶化吉,大吉大利。 她很喜欢这两件东西。 拿出“灵凤”来,宋榆雁神情温柔地摸着握柄一处暗棕色痕迹。这是当初宋青芜残留的血,她拜托洛南想办法把这块血迹保留下来,洛南答应了她,琢磨几天后成功保留属于宋青芜的印记。 当时洛南还问她原因。 她怎么回答的呢? 宋榆雁躺在草席上,举起灵凤,神情恍惚。 “啊?我、我要记住这死亡矿井的人,他们杀人不眨眼,日后见一个杀一个。” 只有她自己知道当时的心口不一。 明明是为了记住宋青芜。 那个不排挤她的傻男孩, 那个为数不多的好朋友, 那个不告而别的二皇子。 第31章 成长 仅仅休息了半日,宋榆雁就开始了她的漫漫军人生活。 天不亮就被喊醒,然后迷迷糊糊地站在队伍里,脚踩在地上就像踩在棉花上,小脑袋歪来歪去,困意十足。 爹爹从来不让她起这么早的! 在一群不动如山的军人中间,摇摆不定的她实在是过于显眼,周志远一眼就注意到了她。看着她的穿着,沉声喊她:“宋榆雁!” “呃,到!”被点了名,宋榆雁彻底清醒。 “昨天不是已下发了军装吗?为何不穿?”周志远皱着眉头,难不成这大小姐连粗布衣服都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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