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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慈悲剑其八 (第4/5页)
圆酸溜溜地翻译:“哇哇哇又是这个好讨厌的人类,为什么我会忍不住想靠近他啊可恶!” 程时的手放在鸟笼的小门上,本想将门打开的,看见黄鸟见了程朝这么激动后,就把门关得更紧了。 他将鸟笼放在一旁的地上,垂眸看程朝手里捧的书,“你怎么突然看起了兵书?” 程朝是随便拿的,经程时提醒才发现自己拿的是看不懂的兵书,连忙又塞回去:“想了解哥哥平时看的什么书。”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瞎话,程时没信,但不妨碍他因为程朝的话,唇角微微勾起,“不懂的可以来问我。” 他笑起来的时候,黑沉沉的眼眸里落了几颗星星。只见过他笑的人,可能会以为程时是一个很温柔的人,能烫化窗外风雪,覆盖青山的春意。 程时合上窗户,捏了捏程朝的袖子,掂量了一下厚度:“穿得这么少?” “不少了,还热着呢。”他意识到程时没有椅子坐,连忙将位置让出来,自己坐到书桌上。 书桌上立着纱灯,程朝有点怕衣服被烧着,往边上挪了挪,乖乖巧巧地跟程时说话:“你坐。” 书桌矮,他的脚尖能勉强挨到青石地板上,腿笼罩在纱灯照不到的阴影里,显得又细又长。程时忽然握着他的脚踝放到自己腿上,指着突出的踝骨。 那一处肌肤雪白得近乎半透明,清晰看着皮rou下面的青色血管,踝骨凸起,精致到骨头缝。 踝骨旁边的肌肤,有一小块淤青。 这是程朝早上走密道时撞到的,不是特别疼,也就是逼得他眼睛里流出半滴眼泪的疼度,随着时间的流逝,疼度消减了大半,如果不被碰到的话就不会疼。只是他皮肤太白,所以到现在还能看见。 不丑,是能满足一些特殊癖/好的好看。 “疼吗?”程时问。 “痒……”比起痒,更多的还是羞耻。 程朝咽了咽口水,说。 因为程时此刻低着头,露出光洁的额头,眼睫毛垂下好看的弧度,认真地注视程朝脚踝上的淤青。纵使程朝一个性取向正常的男人,也忍不住想到刚刚在xx书籍上看到的内容。 现在坊间流行的xx书籍,貌似就很流行握脚踝梗。 程时忽然用指腹碰了一下那处淤青,痒得程朝蜷缩起脚趾,险些踢到程时的那个地方。 “别动。”程时低声说。 程朝吓得额头上冒出一滴冷汗,庆幸于对方及时握住自己的脚踝。他想收回脚,又不好直说,便微微弯下腰,“哥哥,我疼。” 程时的声音有点哑,“揉开就不疼了。” 他找了药酒来,涂在指尖,用掌心托住程朝的脚后跟,轻轻揉动脚踝上的淤青。 程朝的脚后跟都比程时的掌心要细嫩,他清晰感觉到程时掌心处还有磨人的老茧,这是多年练武留下来的。淤青被揉动的疼痛不重却难以忽视,他腰弯得更低,几乎是靠在程时肩膀下,眼睫毛上沾着几滴泪水。 他咬着唇,克制着没发出声音,努力挺直背,想要看清程时此刻的表情,但泪水模糊了视野。 模糊的视野里,程时的脸,似乎与另一张脸,隐隐重合在一起。 程朝想的是,自己以前,掌心会不会也有这么多茧,否则在残缺的记忆里,是怎么使出惊才绝艳的剑招的。 * 度假世界结束后获得的记忆零零碎碎,其中有一块是关于他少年时。 掐头去尾的模糊记忆里,他似乎参加了一场试剑大赛,带着一把没有剑鞘的剑,用布条缠住剑锋,直到大赛结束,也未取下布条,却拿了当之无愧的第一名。 满堂花醉三千客,一剑霜寒十四州。 明明是所有人捧在掌心里长大的娇气贵公子,长了一张天下第一的脸,却有惊人天赋,使出的天下第一的剑招。 细细想来,程时今年二十多岁,十九岁时因亲手割下匈奴脑袋成名。而程朝是在十五岁时,以一把无人能敌的剑闻名天下的,如此对比起来,还是程朝要厉害一些。 程朝心想:不愧是我。 如果有旁人在场,知晓程朝的内心想法,肯定要骂一声不愧是直男——在这么暧昧至极的氛围里,心里惦记的却是自己的剑。 * 药酒涂抹上去后,程时亲手给程朝套上袜子,程朝配合着翘起脚给他穿,向程时解释:“顾锦时不是我杀的。” “我知道,你没这胆子。”程时说。 程朝:“……” 聊天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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