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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节 (第2/3页)
,可真是金童配玉女,两人很是登对。 李巧儿心中升起的那一点点嫉妒的情绪,很快就在她的自我开解中烟消云散了。 她暗骂自己一声,老不休。自己都已经是二十七岁的人了,最大的小子都已满了十岁,怎么还跟个小媳妇比美。 琉夏全程背对着这边,并没有看到李巧儿的神情变化,可是挑完水回来的王猛,可是把自己老婆的小心思看得明明白白。 他凑近李巧儿身边,低声说,“不就是牙粉,香胰子吗。等我到县城里卖菜的时候,也给你买两盒回来。” 大青山村是离县城最近的几个村子之一,交通又十分方便,所以这几年县城逐渐繁华起来之后,大青山村的人,也都纷纷开始挑一些自家种的菜,或自己的鸡蛋鸭蛋去卖。 李巧儿嗔怪的看了丈夫一眼,也低声说,“那钱还是留着大娃将来取媳妇用吧。” 其实随着大青山村地理位置的优势,逐渐体现,这几年愿意嫁到这里来的外村媳妇也越来越多。 之前天下大乱的时候,除了无家可归,逃难而来的人,可很少有人愿意嫁到这里来。她们更愿意去山里,因为山里安全,大青山村这么显眼的地方,可就没什么安全可言了。 “好啦,我去帮娘干活了。”李巧说完就头也不回的走了。 王猛看老婆走了,就出门去了地里,他要去把天没亮就去地里拔草的老爹叫回来。 至于家里的小孩,大的那个已经去了隔壁唐家村的私塾,小的两个还太小,没叫这么早的起来。 村长家,就王猛一个男丁,另外还有一个出嫁的小妹。其实王猛另外还有两个哥哥一个jiejie,可是战乱年代,他们都没能活到成年。 所以现在的和平,对于许多的人来说,还有些许不真实的味道。 琉夏洗漱完,穆滨城也正好从茅厕出来。 琉夏将漱口用的陶碗塞到穆滨城手里,也打算去茅房。 “等等。”穆滨城叫住琉夏。 琉夏不解的回头望向他,不明白穆滨城此时叫住她有什么事情。 只见穆滨城从怀中掏出两张淡黄色的,柔软的手纸递给琉夏。琉夏不明所以的接过手纸,不及多想,就赶忙去了茅房,毕竟她已经等了这么久。 半刻钟之后,琉夏从茅房出来,简直想要郑重的对穆滨城表示感谢。 村长家的茅房,应该说农村绝大部分的茅房,都是跟牲口的便池相连的。味道如何,就不去说它了。最让琉夏感到震惊的却是,茅房了没有手纸,而是在一个竹篓里,放了许多指甲宽,巴掌长的竹条。那是剥去竹子表皮那一层有韧性,能用于编制的那层后,剩余的部分做出的。 不言而喻,那些竹片就是村长家的人所用清洁之物。 要知道,由于出城的时候,准备的比较充分,就算这几天露宿野外,在草丛里出恭,可那也是有手纸可用的啊。 琉夏出来后,舀了一瓢水,便在地沟边洗手,此时村长刚好回来,看到这一幕,皱着眉头,很不高兴的进屋去了。 对于这样的明显的脸色变话,琉夏当然能看到。她不自主的对上穆滨城的眼睛,穆滨城走过来,硬着头皮对琉夏说,“他可能觉得你浪费水。” 对于茅房里的竹片,穆滨城事先就有准备,以前他在北方戍边的时候,那里的人所用的物件,比这种竹片更让人无法忍受,至少竹片是一次性的。 可是北方没有竹子,只能一块木头片儿,用完了洗一下,下次接着用。 可是以穆滨城的身份,却是从没挑过水的,所以刚一下子无法理解村长生气的理由。不过他的生活经验毕竟比琉夏丰富,很快就明白了其中的关窍,就算这里的水源丰沛,可是挑水毕竟是很重的体力活。 在村长看来,琉夏的手简直干净的有些过分了,还要无端的浪费水洗手。 琉夏捧着手里的玉米糊糊,看着桌上那一双双指甲里满是污黑的手,强迫自己镇定的夹起咸菜,和玉米糊糊一同喝下肚子。 玉米是干玉米磨碎之后煮熟的,起锅前加了一点米粉,虽然味道闻起来挺香,可是吃到嘴里就完全不是一回事儿了。 玉米糊糊吞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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