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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三章 分离 (第2/3页)
簌簌木丛里结着一种血滴一样的小果子,能在皮肤上印出水洗不掉的苍赭颜色。叶争流的手很巧,杀魂曾见识过。所以,他想让叶争流替他在后背上绘一个狼头的形状。 这样一来,杀魂从此就是草原上最雄壮、最威风、长了有两个脑袋的大狼,每天从草原的这一头,跑到草原的那一头。 草原里还有一条六曲的水湾,从雪山的尽头蜿蜒道天边,终年不冻,水质清澈甘甜,他们都说那从是祖山泉眼流淌下来的水,水里有无穷无尽的祝福力量。 叶争流的头发太长了,还会打结。她可以沾着水湾里的清水梳头,春天的时候,只要她在水湾里打一个滚,等到来年的深秋,那一头长长的毛发就会变得又黑又亮。 以杀魂简单的头脑,在草原春秋冬夏的画面里,都加进去一个叶争流的影子,就已经是他能够做到的极致。 他甚至已经想好了该怎么教叶争流掏兔子的窝。可他却想不到,为什么……为什么叶争流竟然会不和他一起走呢? 在杀魂不可置信地看着叶争流的同时,叶争流同样一动不动地看着杀魂。 这个过于简单的少年,他把所有心事都写在脸上。叶争流曾经在他的眼睛里见到过鲜明的狡猾,也看到不加遮掩的杀意,同时更是读懂他空白人生里所有的不解和迷茫。 他既然生在狼群,就不该来到人类社会。他既然注定要见识人心的险恶,那当初就不该生于狼群。 如果不是这样,杀魂也不会长成今天这副四不像的模样。 “回去吧。”叶争流缓缓叹气:“上岸以后,我会让沧海城主把你放了。你便回你的森林,回你的草原,回去你遮天的雪山。你是狼人不是吗?一直在没有人类的地方长大……” 杀魂不解似的眨了眨眼睛,过了半晌,他的眼睛又缓缓地眨了眨,这一次,他已经有点明白了。 “我是狼人。”杀魂喃喃自语:“而你是女人……” 为什么叶争流不能和他一起走? 因为这就是全部的答案。 他不是狼,也不是人,是注定生活在狼群里的人。 但叶争流是女人啊,她从一开始的时候就是人类,能和小白花谈笑自若,也能拔出剑来,把欲行不轨的男人都直接杀了。 是杀魂自以为是地把她当成草原遗落在人群里的灵魂,可事实上,她和杀魂见到过的所有人类,其实并没有分别。 在狼语里,对于身份亲密的同伴,只有两种称呼,一个是“伴侣”,另一个就是“同胞”。 可人类的称呼太多了,也只有人类的称呼需要那么多。他们鲜明地把亲近的情感划成无数等份,再根据感情的多少和大小,给身边的人按上一个个名头:家人、知交、朋友、故旧、同窗…… 杀魂终于明白过来:“原来你不是我的恩拿,也不是我的阿尔涡。” 那两句拟声词,分别代指狼语里的伴侣和同胞。 叶争流叹了口气:“按照你们狼群的定义,我确实不是。” ——她自己也承认不是。 那她又该是什么呢?狼语里从来没有过这样的定义,人类语里,“朋友”两个字的音节,对于杀魂来说又太过生疏。 杀魂突然松开了叶争流的手。 连他自己都没意识到,自己原来正在大口大口地喘着粗气。 杀魂想要拿到他的剑,可那个薄薄的铁片已经被他丢进海里,他听到自己的心跳变成一种陌生的旋律,眼眶guntang,像是迷了碎土,就像是……像是当年第一次听说生他的那个母人的故事。 “我好痛,我好难受。”杀魂一字一句地对叶争流说:“我想把小白花砍成六段,想撕碎兔子和狐狸,想让风流淌进我的胸怀……好奇怪,是不是他们在我的饭里拌了米尔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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