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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章 (第2/2页)
气概的热血好男儿啊! 到了安二小姐六岁时,安老爷本着独祸祸不如众祸祸的心态,牙一咬,心一横,把老脸一扔,让家丁把二小姐“架”到了安氏私塾。那安氏私塾与安氏宗祠俱不在安府大宅内,相隔虽说不远,但是要从闹市大街东头的安府大宅走到闹市大街西头的私塾和宗祠所在地,这段距离也足够产生几部话本小说了。 安老爷也确实这么觉得,想自己驰骋商场数十载,从来没像当下如此丢人过。这二小姐一路连哭带闹、连撕带咬,哭得那是涕泪横流如丧考妣,闹得那是双拳四手无法招架,撕得那是人人挂彩衣冠不整,咬得那是狼奔豕突肝胆俱裂——总之,这一路上,安二小姐面目之狰狞、形状之恐怖令当时喧嚣异常的闹市大街瞬间噤声如一片无人之境,自此得见安家二小姐真容后,邻里乡亲们始知,安家不仅有个貌若天仙的美娇娘,还有一位吓退鬼神的赛阎王。 等十个家丁用尽洪荒之力终于将二小姐“架”到私塾庭院后,一向重视礼仪法度的安府家丁们人人衣不蔽体横躺在院中,个个气喘如牛,完全无视安老夫子眼神中的鄙视与疑惑。作为安氏家族这一代的族长,安老爷再次觉得,自己从来没有如此低声下气过。待安老爷说明来意后,夫子大手一挥,允了,理由是:料想木犀之妹较之木犀也所差未几,安老爷心下只得苦笑。 不过将安二小姐送去私塾后,安家大宅又难得的恢复了些许往日的清静。然而清静日子没过几天,安老夫子便怒气冲冲的上门了,闻听门童通报时,安老爷心下咯噔一下,“要糟”。果不其然,初入学十天,安二小姐已然做下了许多“壮举”:比如第一天,在夫子伏案小憩时用火折子去挠先生的山羊胡子,差点打着火将夫子烧成毁容,幸得木犀从旁一桶水泼过来才未曾酿成大祸;第二天,将蚯蚓放进夫子的书袋,天晓得她怎么知道夫子最怕蚯蚓的?第三天,将夫子像涂鸦贴于夫子背后;第四天,已然成为这帮孩子里的孩子头,族中好几个子弟被她带的开始比赛爬树掏鸟蛋;第五天……总之是,“老夫教书生涯中,从未见过如此娇纵跳荡的顽劣之徒,莫说大家闺秀,就是那小门小户的女儿家,都断没有第二个如二小姐一般鲁钝的,同父同母所出,竟然如此天差地别?……”,顺便甩出了安家二小姐的涂鸦“手笔”以佐“罪证”,安老爷看着图画中那个只剩八字胡的山羊脸老头再抬头看看下颌胡须尽数被烧去只留两撇八字胡的夫子,用尽涵养憋着笑,终于将心底那句大实话压了下去:“这画的,不是挺神似吗?” 最终,安老爷还是低声下气任由夫子教训半天,并奉上谢仪千两以做赔罪,终于换得夫子再次怒气冲冲的甩袖而去。当夜,二小姐从私塾回到家中,照例一顿竹笋炒rou丝的家法伺候,安老爷看着熟门熟路领完罚就去祠堂跪着但是依旧满不在乎的安齐,无奈地摇了摇头,深深的仰天长叹:痴儿尚未醒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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